中文版         English

页面版权所有: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邮箱登录  后台管理  网站建设: 中企动力 唐山 冀ICP备09042372号-1

>
>
唐山住房公积金政策详解
本院动态
党建信息
企业风采
人力资源

唐山住房公积金政策详解

2012/03/02
浏览量

唐山住房公积金政策详解

单、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40万元

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还清已满一年;

3.最近一年内夫妻双方均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4.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并签订正式的制式房屋买卖合同,且合同经过相关部门鉴证;

5.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目前执行的首付款比例为:

①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为30%;

②二手房,1990年以前的(包括1990年)首付为50%,1990年以后的首付为30%;

6.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贷款额度

单、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均为4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采用以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月收入,月收入一半用于还款的方法,计算方法如下:

月收入=公积金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月还款额=月收入÷2

夫妻双方中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在核定贷款额度时月收入不计入还款能力。

-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年龄及还贷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一般情况下贷款年限截止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加实际年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延长5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贷款利率、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现利率1至5年的年利率为4.45%,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90%;已发放的贷款,如遇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1年的继续执行合同约定利率,1年以上的,自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程序

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在交齐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并经过交易部门鉴证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在过完户,并取得两证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要件:

㈠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不动产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信用报告;

5、住房公积金卡。

(二)二手房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评估报告;

3、房地产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

4、购房人产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首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个人信用报告;

7、住房公积金卡。

 九种情形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1、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还清不满一年的;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

3、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满一年的;

4、未经批准缴存比例低于单位、个人各5%的;

5、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达到三个月的;

6、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提取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7、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90元的;

8、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的二手房;

9、借款人与共有人不是夫妻关系也不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共有人为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放弃房屋产权但未进行公证的。

提醒: 1 对于收入较低的单身职工,如果其父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其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协助还款。

2 目前执行的二套房贷的政策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十种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8、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提取程序

1、职工将相关的提取证明材料交到所属市区管理部或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进行审核;

2、经办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符合提取条件的,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4、目前,我市缴存职工使用两种住房公积金卡,即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和联名卡。如果职工持有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发的住房公积金专用卡,需携带一张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银行卡供提取转帐使用。

-提取应提交的要件

㈠购买自住房所提交的资料:

购买自住房包括:商品房、旧公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所有权证。②身份证;③住房公积卡;①、②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所有权证》;②结婚证或户口本;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卡;①、②、③复印留存。如《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房产价值的,需提供购房的契税完税票或全额的发票,无以上票据的需提供评估报告。

2、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职工凭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产交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购房合同;②全额不动产发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购房合同;②全额不动产发票;③结婚证或户口本;④身份证;⑤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④复印留存。

㈡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①退休证;②身份证;③住房公积卡;①、②复印留存。职工提前退休的还应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审批表复印件。

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②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㈣出境定居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①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②有效身份证明;③住房公积金卡;①、②复印留存。

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借款合同;②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借款合同;②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③结婚证或户口本;④身份证;⑤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④复印留存。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扣款超过一年后方可办理提取,且每年允许提取一次。

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职工死亡证明;②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③继承人或遗赠权人身份证;④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㈦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①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②身份证;③职工本人的提取申请;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复印留存。

㈧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司法部门出具的裁定书;②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有效身份证明;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㈨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

参军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应征入伍证明;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上学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入学通知;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允许配偶之间代领提取,但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配偶提供的委托书。其他代领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公证后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全市16个分中心和管理部都可以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注:此稿为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现行政策,如有政策调整,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释为准)